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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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4月15日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18年4月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在“医疗废物处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”活动中,对中宁县大战场卫生所、康华医院、爱牙口腔诊所等10家医疗机构是否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、医疗人员是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,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理、医疗污水排放、是否有污水处理设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。通过调查发现,中宁志成诊所在存放医疗废物时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密封保管;中宁县康华医院、康复诊所等9家口腔医疗机构对于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污水均未进行严格消毒,也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,直接排入下水道。对此,中宁检察院于4月26日分别向中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、环境保护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以下简称“卫计局、环保局、住建局”)发出公益诉讼诉前《检察建议书》,要求该三家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,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进行检查,督促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医疗废水、废物处理;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培训,使医疗从业人员认识到合理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的重要性。
《检察建议书》发出后,卫计局迅速行动,周密部署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“医疗废水专项整改活动”,该局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、废水处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,并召集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医疗废水、废物处置工作专题会,传达《检察建议书》内容。针对《检察建议书》内容要求全县产生医疗废水的38家医疗机构立即整改,并确定4家医疗机构为医疗废水整改试点医院,安装医疗污水处理设备,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处理过的水质进行检测,待检测合格后在全县推广。5月22日,中宁检察院与卫计局、环保局、城建局对整改试点医院的医疗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初步验收,并现场召开联席会议,对医疗机废水、废物处置工作进行了协商,明确了医疗废水处理的具体要求。5月25日,卫计局要求产生医疗废水的38家医疗机构参考试点整改医院污水处理设备,全部安装医疗污水处理设备,并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,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后,医疗污水处理设备正式投入使用,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将责令暂停营业。6月10日,中宁检察院与卫计局、环保局、城建局再次对医疗废物、废水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,卫计局、环保局、城建局工作人员现场对医疗机构废水、废物处理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改进。在专项活动开展期间,卫计局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、废水的处置进行培训,要求他们切实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、交接和医疗废水处置,对未按规定操作的相关机构将纳入不良积分管理范畴,强力推进医疗废水、废物处置管理达到行业标准。